中國藥典常用幾種滅菌方法
2010-08-23
中國藥典常用幾種滅菌方法
一、濕熱滅菌法
本法系指將物品置于壓力蒸汽滅菌器內利用高壓飽和蒸汽、過熱水噴淋等手段使微
生物菌體中的蛋白質、核酸發生變性而殺滅微生物的方法。該法滅菌能力強,
為熱力滅菌中最有效、應用最廣泛的滅菌方法。藥品、容器、培養基、無菌
衣、膠塞以及其他遇高溫和潮濕不發生變化或損壞的物品,均可采用本法滅
菌。流通蒸汽不能完全殺滅細菌孢子,一般可作為不耐熱無菌產品的輔助滅
菌手段。
濕熱滅菌條件通常采用121℃*15min、121℃*30min、或116℃*40min的程序,也可
采用其他溫度和時間參數,但必須保證物品滅菌后的SAL《10-6。對熱穩定的物
品,可采用過度殺滅法,其SAL應《10-12。熱穩定性較差產品的標準滅菌時間
F0[指滅菌溫度為121℃,生物指示菌的耐熱參數D值為1分,滅菌溫度系數Z值
為10.0℃時的標準滅菌時間(121℃下計算的微生物等效滅活率)]一般不低于
8min。如產品的熱穩定性很差時,可允許濕熱滅菌的F0低于8,此情況下,應在
生產全過程中,對產品中污染的微生物嚴加監控,并采取各種措施降低微生物
污染水平,確保被滅菌產品達到無菌保證要求。
采用濕熱滅菌時,被滅菌物品有適當的裝載方式,不能排列過密,以保證滅
菌的有效性和均一性。
濕熱滅菌法應確認滅菌柜在不同裝載時可能存在的冷點。當用生物指示劑進
一步確認滅菌效果時,應將其置于冷點處。本法生物指示劑為嗜熱脂肪芽孢桿
菌孢子(spores of Bacillus stearothermophilus)。
二、干熱滅菌法
本法系指將物品置于干熱滅菌柜、隧道滅菌器等設備中,利用干熱空氣
達到殺滅微生物或消除熱原物質的方法。適用于耐高溫但不宜用濕熱滅菌法
滅菌的物品滅菌,如玻璃器具、金屬材質容器、纖維制品、固體試藥、液狀
石蠟等均可采用本法滅菌。
干熱滅菌條件一般為160~170℃*120min以上、170~180℃*60min以上或250℃*45min
以上,也可采用其他溫度和時間參數。應保證物品滅菌后的SAL《10-6。干熱
過度殺滅后物品的SAL應《10-12,此時物品一般無需進行滅菌前污染微生物的
測定。250℃*45min的干熱滅菌也可除去無菌產品包裝容器及有關生產灌裝用具
中的熱原物質。
采用干熱滅菌時,被滅菌物品應有適當的裝載方式,不能排列過密,以保證
滅菌的有效性和均一性。
干熱滅菌法應確認滅菌柜中的溫度分布符合設定的標準及確定最冷點位置等。
常用的生物指示劑為枯草芽孢桿菌孢子(Spores of Bacillus subtilis )。細菌內毒素
滅活驗證試驗是證明除熱原過程有效性的試驗。一般將小于1000單位的細菌內
毒素加入待去熱原的物品中,證明該去熱原工藝能使內毒素至少下降3個對數
單位。細菌內毒素滅活驗證試驗所用的細菌內毒素一般為大腸埃希菌內毒素
(Escherichia coli endoxin )。
三、輻射滅菌法
本法系指滅菌物品置于適宜放射源輻射的γ射線或適宜的電子加速器發生
的電子束中進行電離輻射而達到殺滅微生物的方法。本法最常用的60Co-γ射線
輻射滅菌。醫療器械、容器、生產輔助用品、不受輻射破壞的原料藥及成品
等均可用本法滅菌。
采用輻射滅菌法滅菌后的產品其SAL應《10-6。γ射線輻射滅菌所控制的參數
主要是輻射劑量(指滅菌物品的吸收劑量)。該劑量的制定應考慮滅菌物品的
適應性及可能污染的微生物最大數量及最強抗輻射力,事先應驗證所使用的劑
量不影響被滅菌物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及穩定性。常用的輻射滅菌吸收劑量為
25KGy。對最終產品、原料藥、某些醫療器材應盡可能采用低輻射 劑量滅菌。滅
菌前,應對被滅菌物品微生物污染的數量和抗輻射強度進行測定,以評價滅菌
過程賦予該滅菌物品的無菌保證水平。
滅菌時,應采用適當的化學或物理方法對滅菌物品吸收的輻射劑量進行監控,
以充分證實滅菌物品吸收的劑量是在規定的限度內。如采用 與滅菌物品一起被
輻射的放射性劑量計,劑量計要置于規定的部位。在初安裝時劑量計應用標準
源進行校正,并定期進行再校正。
60Co-γ射線輻射滅菌法常用的生物指示劑為短小芽孢桿菌孢子(Spores of Bacillus
pumilus)。
四、氣體滅菌法
本法系指用化學消毒劑形成的氣體殺滅微生物的方法。常用的化學消毒劑有
環氧乙烷、氣態過氧化氫、甲醛、臭氧(O3)等,本法適用 于在氣體中穩定的
物品滅菌。采用氣體滅菌法時,應注意滅菌氣體的可燃可爆性、致畸性和殘留
毒性。
本法中最常用的氣體是環氧乙烷,一般與80%~90%的惰性氣體混合使用,在
充有滅菌氣體的高壓腔室內進行。該法可用于醫療器械,塑料制品等不能采用
高溫滅菌的物品滅菌。含氯的物品及能吸附環氧乙烷的物品則不宜使用本法滅
菌。
采用環氧乙烷滅菌時,滅菌柜內的溫度、濕度、滅菌氣體濃度、滅菌時間是
影響滅菌效果的重要因數。可采用下列滅菌條件:
溫度 (54±10)℃
相對濕度(60±10)%
滅菌壓力 8*10〈5〉Pa
滅菌時間 90min
滅菌條件應予驗證 滅菌時,將滅菌腔室先抽成真空,然后通入蒸汽使腔室
內達到設定的溫濕度平衡的額定值,再通入經過濾和預熱的環氧乙烷氣體。滅
菌過程中,應嚴密監控腔室的溫度、濕度、壓力、環氧乙烷濃度及滅菌時間。
必要時使用生物指示劑監控滅菌效果。本法滅菌程序的控制具有一定難度,整
個滅菌過程應在技術熟練人員的監督下進行。滅菌后,應采取新鮮空氣置換,
使殘留環氧乙烷和其他易揮發性殘留物消散。并對滅菌物品中的環氧乙烷殘留
物和反應產物進行監控,以證明其不超過規定的限度,避免產生毒性。
采用環氧乙烷滅菌時,應進行泄露試驗,以確認滅菌腔室的密閉性。滅菌程
序確認時,還應考慮物品包裝材料和滅菌腔室中物品的排列方式對滅菌氣體的
擴散和滲透的影響。生物指示劑一般采用枯草芽孢桿菌孢子(spores of Bacillus
subtilis)。
五、過濾除菌法
本法系利用細菌不能通過致密具空濾材的原理以除去氣體或液體中微生物的
方法。常用于熱不穩定的藥品溶液或原料的除菌。
除菌過濾器采用孔徑分布均勻的微孔濾膜作過濾材料,微孔濾膜分親水性和
疏水性兩種。濾膜材質依過濾物品的性質及過濾目的而定。藥品生產中采用的
除菌濾膜孔徑一般不超過0.22um。過濾器不得對被濾過成分有吸附作用,也不能
釋放物質,不得有纖維脫落,禁用含石棉的過濾器。濾器和濾膜在使用前應進
行潔凈處理,并用高壓蒸汽進行滅菌或作在線滅菌。更換品種和批次應先清洗
濾器,再更換濾膜。
過濾過程中無菌保證與過濾液體的初始生物負荷及過濾器的對數下降值LRV(
log reduction value )有關。LRV系指規定條件下,被過濾液體過濾前的微生物數量
與過濾后的微生物數量比的常用對數值。即:
LRV =lgN0-lgN
式中 N0為產品除菌前的微生物數量;
N為產品除菌后的微生物數量。
LRV用于表示過濾器的過濾除菌效率,對孔徑為0.22um的過濾器而言,要求每
1cm2有效過濾器面積的LRV應不小于7。因此過濾除菌時,被過濾產品總的污染
量應控制在規定的限度內。為保證過濾除菌效果,可使用兩個過濾器串連過濾,
或在灌裝前用過濾器進行再次過濾。
在過濾除菌中,一般無法對全過程中過濾器的關鍵參數(濾膜孔徑的大小及
分布,濾膜的完整性及LRV)進行監控。因此,在每一次過濾除菌前后均應作
濾器的完整性試驗,即氣泡點試驗或壓力維持試驗或氣體擴散流量試驗,確認
濾膜在除菌過濾過程中的有效性和完整性。除菌過濾器的使用時間應進行驗證,
一般不應超過一個工作日,否則應進行驗證。
過濾除菌法常用的生物指示劑為缺陷假單胞菌(Pseudomonas diminuta)。
通過過濾除菌法達到無菌產品應嚴密監控其生產環境的潔凈度,建議在無菌
環境下進行過濾操作。相關的設備、包裝容器、塞子及其他物品應采用適當的
方法進行滅菌,并防止再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