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養基配制規程
目的:
建立培養基配制的基本操作,為培養基配制人員提供正確的操作規程。
2. 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典》2000年版二部。
3. 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無菌檢查用培養基和微生物限度檢查用培養基的配制。
4. 職責:
QC微生物檢驗員、無菌檢驗員對本標準的實施負責。
5. 程序:
5.1. 本規程中配制所用培養基均為脫水干燥商品培養基。
5.2. 無菌檢查用培養基的配制:
5.2.1. 配制用具:
電熱手提式壓力蒸汽滅菌器、燃氣灶、搪瓷缸、玻璃棒、輸液瓶、輸液瓶塞、試管、試管架、棉塞、細繩、硫酸紙、天平、砝碼、藥匙、量筒。
5.2.2. 根據配制量稱取干燥培養基基質,置搪瓷缸中。
5.2.3. 根據培養基瓶上標簽說明,加入適量純化水,使溶解。
5.2.4. 將搪瓷缸放到燃氣灶上煮沸。
根據培養基瓶上標簽說明,調節pH值,使滅菌后pH值達到規定的要求。
5.2.6. 分裝到若干支試管中(直接接種法培養基15ml/管,試管口塞好棉塞。薄膜過濾法培養基裝入輸液瓶中。
5.2.7. 若干支試管集中在一起,頂部用硫酸紙蓋好,用細繩捆扎后,放入滅菌器中按規定條件滅菌。輸液瓶口用紗布蓋好,用細繩捆扎后,插好放氣針頭,放入滅菌器中按規定條件滅菌。
5.2.8. 配制的培養基應進行培養后再使用。需氣菌、厭氣菌培養基經30—35℃培養48小時,真菌培養基經20—25℃培養72小時后應無菌生長。
5.3. 微生物檢查用培養基的配制
5.3.1. 配制用具:
電熱手提式壓力蒸汽滅菌器、燃氣灶、搪瓷缸、玻璃棒、三角瓶、棉塞、細繩子、硫酸紙、天平、砝碼、藥匙、量筒。
5.3.2. 根據配制量稱取干燥培養基基質,置搪瓷缸中。
5.3.3. 根據培養基瓶上標簽說明,加入適量純化水,使溶解。
5.3.4. 將搪瓷缸放到燃氣灶上煮沸。
5.3.5. 根據培養基瓶上標簽說明,調節pH值,使滅菌后pH值達到規定的要求。
5.3.6. 分裝到若干個三角瓶中,瓶口塞好棉塞,蓋上硫酸紙捆扎好,放入滅菌器中,
按規定條件滅菌。
5.3.7. 滅菌后的培養基,待冷卻后,放入冰箱中保存,臨用時,取出加熱使溶解,
再傾注入平皿中。